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文件及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并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面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面试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湖南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成立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点面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综合面试工作,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所示。
|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 |
总分 |
单科1 (总分=100) |
单科2 (总分 gt;100) |
| 管理学[12] |
330 |
44 |
66 |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
三、面试流程
面试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四、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主动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原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2)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五、面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1、面试内容、方式
包括两个方面: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50分)。面试总成绩150分。
(1)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心理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由学院组织并实施。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均统一。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合格标准。
(2)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满分50分,由学院组织并实施。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复试小组相关成员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小组安排秘书当场如实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和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的评分,并计算平均分。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面试要求
(1)秘书14:00到达面试现场,进行人员联络、现场布置、材料准备、资格审查等工作。
(2)采用匿名面试与量化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3)面试小组成员14:10到达面试现场,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离开面试现场,须做好面试录取保密工作。
(4)秘书按要求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刻盘保存,确保面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复试具体安排
|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候考 |
备注 |
|
| 3月30日 |
9:00 mdash; 17:00 |
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安排表 |
研究生院会议室 |
|
组 长: 周围 组 员: 颜洁丽 |
|
| 3月31日 |
8:40 mdash; 10:40 |
专业测试笔试 |
管理科学与工程考生 |
E304 |
|
主考:曾伏秋 副主考:周鲜成 考务:胡有林 监考人:(略) |
| 14:30 mdash;18:00 |
综合测试和英语测试(面试) |
管理科学与工程考生 |
F301 |
F302 |
组长:刘利枚 (具体考生分组名单面试当天中午公布于教室外) |
|
| 4月1日 |
9:00 mdash; 11:00 |
加试 科目 |
相关考生 |
F202 |
|
|
| 4月1日 |
8:00 mdash; 16:30 |
体检 |
空腹抽血。请加试数学考生把握好时间,空腹抽血后吃早餐,再参加加试考试。 |
校医务室 |
组长:王 健 |
注:1、专业综合课考试说明及考试大纲见研究生院网站。2、所有考场设乐知楼(三教学楼)。3、考务办公室设F201。4、考生持体检表参加体检。
七、录取办法
(一)在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数以内,按加权总成绩排名差额录取。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1.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复试外语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times;60% +复试总成绩 times;40%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提出,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后,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轮次复试调剂的拟录取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毕业本科生录取后,如在2018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结果公示
预计于4月初在湖南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10天)。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录取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四)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 所有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并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3. 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南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